lisanping 发表于 2013-1-27 06:11:56

网络服务规模三法则

前几天看了HUST的李老师的PPT,其中讲到了网络服务的规模问题。

网络服务的规模分为三种:
Sarnoff ’law:效益规模是O(n,网络是广播媒介,任1发送者(设备)和多个(n-1)接收者(设备)。
这种法则的拓普结构是星形的,大概相当于我们常说的C/S模式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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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tcalfe ’law:效益规模是O(n2)网络是全互连媒介,任何1个设备可与其它n-1个交互,同时存在n(n-1)=n2-n个并发执行的事务。
这种法则的拓普结构是网状的,真正的网络
http://www.votbar.com/attachments/month_0704/h200749165328.png

Reed ’law:效益规模是O(2n):网络是群组媒介。网络可建立Cn2+Cn3+…Cnn-1+Cnn = 2n-n-1 个小组
这种法则就相当与上种法则的升级版本,我们现在的互联网大概就是这样了,由许多小网络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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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可以看出,第三种法则的效益最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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